中國企業香港創業板有什么要求?
1、財務要求
經營業務有凈現金流入,于前兩個財政年度合計至少達2,000萬港元。
2、營業記錄及管理層
新申請人必須具備不少于2個財政年度的營業記錄:
(1)管理層在最近2個財政年度維持不變;
(2)最近一個完整的財政年度內擁有權和控制權維持不變。
3、市值
時至少達1億港元。
4、最低公眾持股量
公眾不論何時至少持有發行人已發行股本總額的25%,其市值不得少于3,000萬港元。
就時的預期市值超過100億港元的發行人而言,聯交所可接受15%至25%之間的較低百分比。
無論何時均必須維持以上鰲定的最低公眾持股量。
5、股東人數
時必須至少有100名公眾股束;由持股量最高的三名公眾股東實益擁有的百分比,不得超過時由公眾人士持有的證券的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