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內企業到境外上市有幾種方式?
一、是直接發行證券或者上市,審批程序復雜。
二、是境外公司控制境內企業,以境外公司為主體在境外上市(VIE)。通過在開曼群島注冊公司,就是由境外公司收購、股權置換等控制境內資產,再拿到境外上市。因此,一些中國公司在“避稅天堂”注冊的主要目的并非避稅,而是為了節約時間成本。
其中,境外架構搭建是前期比較重要的環節。也就是前面提到的VIE架構的搭建,從設立離岸公司到最終回歸國內上市一環扣一環,是緊密相連的一系列行為,為了節約時間成本和更為嚴謹地規范每一個步驟,應該選擇有經驗的代理公司合作。
如果企業需引入外資或海外上市,可先通過在開曼/BVI注冊境外公司,對境內公司進行百分之百股權收購,然后用開曼/BVI注冊的公司提交美國或是香港上市來完成境內公司的海外IPO。這種上市方式花費時間較短、成本較低、程序透明,并且可以避開國內復雜的審批程序,對中國企業吸引力極大,尤其是對互聯網、教育以及傳媒等在中國引進外資有限制的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