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曼經濟實質聲明(ESN)與經濟實質申報(ESR)的區別
什么是經濟實質備案(Economic Substance Notification,以下簡稱:ESN)?
所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實體將須通過開曼群島注冊處的系統就經濟實質進行通報。通報相關活動的類型將會是向開曼公司注冊處提交相關實體的周年年檢的先決條件。
什么是經濟實質申報(Economic Substance Reporting,以下簡稱: ESR)?
基于已完成ESN備案,如實體落入到經濟實質法案 (ES)范圍內,那么需要履行經濟實質申報 (ESR) 的相關義務。
此申報適用于哪些實體?
經濟實質聲明(ESN):所有于開曼群島注冊或成立的實體。
經濟實質申報(ESR):落入經濟實質法案規管范圍的實體(即進行“相關活動"的“相關實體") *。
注:*如您在經濟實質聲明報表里選擇了“無“或”不進行任何相關活動“,您將不備要呈交經濟實質進一步(ESR)申報。
此申報的目的是什么?
經濟實質聲明(ESN):讓所有開曼實體確認其是否落入經濟實質法案的規管范圍。
經濟實質申報(ESR):讓“相關實體”證明其是否已在財年內滿足經濟實質義務。
呈交此申報的截止日期是什么?
經濟實質聲明(ESN):在正常情況下,經濟實質聲明的年度呈交截止日期為3月31日。
經濟實質申報(ESR):在正常情況下,經濟實質申報的截止日期落在實體財年結束之后的12個月內。
經濟實質申報所必需的證明材料:
如果您的實體聲明其稅務居民地為開曼以外的其他司法管轄區,您的實體需要在提交申報表格的同時,提交相關證明。
如果您的實體聲明其稅務居民地為開曼司法管轄區,實體在做ESR申報時必須提交合適的資料以對該實體的經濟活動或者交易做出真實的反映(包括財務報表或者會計賬簿)。 如果該實體屬于集團公司成員實體,且該集團公司有相應的合并財務報表,那么只需向官方提供用以準備該合并報表時體現該實體部分的相關信息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