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注冊公司對股東是否有居住要求?外國人可以在加拿大成立公司
注冊加拿大公司,對于股東及高級管理人員,沒有居住地的要求。每個省成立的公司對董事居住地有不同的要求。
要求25%或以上的董事必須是加拿大居民的省份:聯邦、阿爾伯塔、曼尼托巴、紐芬蘭、安大略、薩斯喀徹溫。
沒有董事居住地要求的省份: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新不倫瑞克省、新斯科舍省、愛德華王子島、魁北克。
請注意,只對董事有居住地要求,而不是高級職員或股東。職員和股東不需要是加拿大居民。另外,加拿大居民是指稅務居民,而不是加拿大公民。
外國人可以在加拿大成立公司,但是在聯邦或特定的省份,必須要求1/4以上的董事是加拿大的稅務居民。
注冊加拿大公司需遵守的義務
公司必須遵守其經營所在地區的所有聯邦,省和市法律。必須按要求舉行年度會議并正式記錄。必須每年進行年檢(annual return)。最后,任何公司或其運營的變更,如姓名變更,地址變更或股東,董事或高級職員的變更,都必須妥善記錄并報告給相應的政府機構(registry)。
加拿大公司變更或關閉
加拿大公司注冊后,如果需要對公司進行重大更改,您通常必須提交修訂條款(Article of Amendment)。
加拿大公司在經營過程中遇到某些問題需要關閉怎么辦呢?自愿關閉或解散公司的提議必須在公司股東的會議上進行表決。如果股東按要求批準解散,則必須支付公司的債務,并且必須提交解散條款(Article of Dissolut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