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VI、開曼公司如何申請成為香港稅收居民?
BVI、開曼實施經濟實質法之后,不少企業(yè)通過申請成為香港稅收居民來規(guī)避經濟實質的合規(guī)要求,那么 要如何成為香港稅收居民呢?
成為香港稅收居民需要分三步來進行操作:
1、評估公司架構和實際情況
由于在開曼群島的經濟實質法對開曼ELP基金公司并無經濟實質要求,但是卻對其管理合伙人公司(GP)有經濟實質要求,因此,有不少開曼ELP公司找到我們希望為其GP公司在香港設立非香港公司,以尋求申請香港稅收居民。
2、在香港注冊相應非香港公司
根據(jù)香港《公司條例》XVI部,注冊非香港公司,需要任命一位授權代表(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
授權代表可以是:
(a) 擁有香港身份證之香港居民,或者
(b) 香港注冊會計師事務所,或者
(c) 香港律師事務所。
注:非香港公司在香港雖然需要報稅,但是未必須交稅,因為開曼公司盈利為境外盈利。
3、為非香港公司申請稅收身份
香港公司僅對源自香港的收入征收利得稅,也就是中國內地所說的企業(yè)所得稅。對此,香港公司還可以享有優(yōu)惠:應評稅利潤不超過2,000,000,按8.25%納稅;應評稅利潤超過2,000,000,按16.5%。此外,香港公司不對股息和資本利得征稅。
因此,無論是為了享受中國內地和香港之間5%的預提所得稅優(yōu)惠,還是避免在BVI和開曼群島當?shù)貪M足經濟實質法,申請香港稅收居民身份都勢在必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