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7大離岸金融牌照監管機構詳解
開曼群島金融管理局(CIMA)
開曼群島面積雖然只有香港的1/4,但卻是僅次于倫敦、紐約、香港、東京的世界第五大金融中心。在該國注冊的公司數量超10萬家,島上有700多家銀行、800多家保險公司、近萬家對沖基金機構。
目前,CIMA已與美國、加拿大、加勒比地區、英國、南美等數十個國家和地區達成雙邊和多邊的諒解備忘錄。這也直接表明了CIMA在國際金融服務業中的影響力。
瓦努阿圖金融服務委員會(VFSC)
瓦努阿圖在經濟方面實行全面開放,沒有所得稅,資金進出決無限制,更無貨幣對管制,海外商人在當地成立公司及日后維持費用較低,且公司受當地法律保護。
現在,多家世界頂級交易商如盈透證券、盛寶銀行、LEK(Lek Securities)等都已在瓦努阿圖VFSC注冊,持有VFSC監管牌照的公司開始得到廣泛認可。
該監管機構要求申請公司必須在當地設立實體辦公室,并且,持金融牌照但6個月內沒有提供服務的公司,所發牌照將被撤銷。
伯利茲國際金融服務委員會(IFSC)
IFSC 是加勒比海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CFATF)的活躍成員,致力于消除洗錢和全球金融體系下的地區金融穩定。在期貨市場監管方面和多個國家有合作。
當地貨幣對經紀商的來自伯利茲境外的收入部分可免除當地所得稅。并且,在當地申請牌照所需要提交的文件相對較少,該國傾向于不披露公司銀行或財政信息。
塞舌爾金融服務管理局(FSA)
塞舌爾致力于打造非洲國際金融中心,以離岸金融業務為主,由塞舌爾國際商業管理局負責指導和監管。
獲得FSA牌照的公司可以享受稅率優惠(年收入1.5%),接受的客戶數量沒有限制,還能以nostro賬戶或代理商的身份進行證劵交易。
在塞舌爾申請牌照的公司必須在當地開立銀行賬戶,并存入50000美金的股本,這筆資金可以用于公司的日常業務活動,無需在銀行存入保證金。同時,公司還需在當地設立實體辦公室。
英屬維爾京群島金融服務委員會(FSC)
英屬維爾京群島FSC是面向在英屬維爾京群島經營的所有金融服務公司的權威監管機構。該機構要求牌照申請公司在當地設立實體辦公地點,要有常駐員工,公司必須至少有1名股東和1名董事,一個人既可以同時兼任公司股東和董事。
毛里求斯金融服務委員會(FSC)
毛里求斯FSC是非銀行金融服務部門和全球業務的綜合監管機構,正迅速發展成為國際認可的金融監管機構,具有強大的法律框架。
獲得毛里求斯FSC牌照的公司,免繳印花稅、登記稅或其他此類費用,支付給非居民的特許權使用費免稅。并且,該機構對金融服務公司財務不進行公開披露。
納閩金融服務管理局(FSA)
馬來西亞政府于1990年宣布納閩島為自由港和國際離岸金融中心,允許國際自然人或者法人在該地區從事各種離岸業務。納閩主要依靠低稅(經審計凈利潤僅征稅3%)或者免稅政策(無需繳納印花稅、消費稅、進出口稅、銷售、服務稅、資本利得稅、遺產稅等)大力發展離岸金融業來吸引國外資本,發展本國經濟。獲取納閩FSA牌照的外國公司,可享受100%的所有權,且不需要馬來西亞合作伙伴,能夠與70多個馬來西亞稅收協定合作伙伴聯系。與此同時,該監管機構要求申請牌照的外國公司在當地設有實體辦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