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注冊公司,企業所得稅如何申報繳納?
在實際稅務工作中,美國最主要的稅種是所得稅,也是美國所征稅金的最大的來源。美國公司可以在注冊成立時,選擇公司的財務年度分界方式(可選自然年度分界或公司周年分界),以便稅務部門計算和征收公司所得稅,但財務年度的分界方式一經確定,就不能隨意更改。現行的美國公司所得稅征收制度,來源于1913年發布的聯邦所得稅法,但直到1916年,這個稅種才被正式固定下來。
美國公司所得稅征稅范圍較廣,只要是美國公司(指依照美國法律,在美國注冊成立的公司),以及在美國境內獲取利潤的外國公司(指依照國外法律,在美國境外注冊成立的公司),都需要向美國政府繳納公司所得稅,而公司算稅的稅率,會依照累進稅率征稅(但服務業公司會按照35%的固定稅率進行納稅)。
而美國公司的報稅時間比較復雜,會根據不同的公司組織形式和公司財務年度分界方式,規定不同的報稅時間。假設公司選擇自然年度作為公司財務年度,那么需要在公司財務年度結束后的3個半月內(即每年的3月15日前)進行稅務申報(無法按時報稅的公司,需要填寫申請表格進行延期,但最長延期不能超過6個月);
假設公司選擇公司周年日為財務年度分界,則需依據不同的公司組織形式,按不同時間遞交報稅表:
1.合伙制公司需在年結日后3個半月內報稅,可填寫表格申請延期,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半年;
2.股份公司需要在年結日后4個半月內報稅,同樣可填寫延期報稅申請,但延期也不能超過半年。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責任有限公司(L.L.C)公司,因納稅主體為個人,因此公司只進行信息申報工作,而不作為納稅主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