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37號文,如何補辦37號文登記
根據37號文,境內居民以中國境內外合法資產或權益向特殊目的公司出資,但未按規定辦理境外投資外匯登記的應向外匯管理局出具說明函說明理由,外匯管理局可在合法正當原則下允許做出補充登記。需注意,不論是否補登記,都會被外匯管理局認為違反外匯管理規定,該類居民就要被給予處罰。所以是否交了罰款就給予補登記也取決于外匯管理局的認定,因此建議是在搭建相關架構的時候就必須要進行37號文備案。
但是在實踐中,37號文登記排隊長、效率低,并且還需要證明是以融資為目的。一般不推薦辦,但是理論上仍然可以去辦。
37號文登記時間順序要求:
1、境內居民持有境內權益公司股權;
2、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設立;
3、簽署融資意向書/海外上市招股說明書等文件;
4、37號文登記;
5、境內wofe公司設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