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一年半的香港公司需要申報嗎?
根據香港的法律,有營業的公司需要做賬,做賬企業可以選擇自己做或委托我們會計師做,但必須交由香港執業會計師。
香港公司成立滿18個月會收到利得稅報稅表報稅,報稅分兩種:一種是業務不活躍報稅(即零申報),一種是師報稅(即做賬報稅)。
做零申報(我司只能代理15萬營業額以下的零申報)一般性需要滿足三個條件:第一,香港公司沒有購買過任何的物業,第二香港公司沒有任何的業務發生(包括在港業務和海外業務),第三沒有任何的銀行進出入記錄。若沒有滿足以上三個條件,那么香港公司是不能直接做零申報。香港有限公司的會計帳目必需經由香港執業會計師后,連同師報告及利得稅報稅表一并呈交給稅局,如需向海外利得評審組提出海外利得的申請,應同時將提交海外利得申請在師報告中一同反映出來,由稅局去判定,進而申請豁免海外利得。
所以,不管香港公司是否盈利,都必須向稅務局申報稅項,其責任由董事負責,如在指定時間內公司仍未能提交師報告、報稅表及公司雇員的薪金申報表,稅務局會對該公司作出稅款評估,輕者,公司被政府罰款;重者,除高額罰款外,董事還要承擔行政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