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離婚聲明書公證和單身證明公證有什么區別嗎?
香港的單身證明是到香港婚姻登記處申請的無結婚記錄證明書。并且這份單身證明還需要經過香港的律師進行公證后才可以在大陸進行使用。因為在大陸是無法查到這份文件的真偽性,所以需要公證這份文件的真實有效性才可以。
香港的單身證是由香港生死處開具的,如果您需要辦理單身證明公證,需要先去生死處開除單身證(也叫寡佬證)。辦理單身證明公證,分為兩種情況,一是從未結婚狀態聲明公證,二是離異狀態聲明公證。兩種情況都需要客戶先在香港婚姻登記處申請未婚證明,然后攜帶相關證明到律師事務所進行公證聲明。
香港單身證明公證需提供的資料:
1、香港單身證明文件掃描件/復印件;
2、申請人的有效護照掃描件/復印件;
3、申請人的回鄉證掃描件/復印件。
香港單身證明公證流程:
1、委托香港的中國司法部指定的中國委托公證人做公證;
2、委托香港律師到中國法律服務(香港)公司加蓋轉遞章。
香港離婚聲明書公證和單身證明公證的區別
香港只有單身證明,并且單身證明代表未婚,離異,喪偶,獨身這些情況,對于離婚的細節單身證明都沒有體現,也就是說持證人什么時候離的婚,與誰離婚,有沒有子女及歸屬問題,有沒有財產及分配方式,都只字不提,這也是一種英國思維的獨特方式,內地文化與之差別較大,無法理解其中意思,所以在香港離婚人士來內地要求提供離婚的資料,就必須要有中國委托香港律師的公證,也就是離婚聲明書,上面就有詳細的個人資料,包括聲明書的全部個人信息,何時與誰結婚,何時離婚等,這符合內地的證明。
單身證明公證與離婚聲明的情況大同小異,因為上面并沒有體現持證人是否結婚,內地很多機構對單身證明的這種籠統的概念無法知曉持證人的詳情,所以也是要求當地律師出具公證,對持證人的未婚情況作一個比較詳細的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