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稅收規劃,香港公司離岸豁免申請攻略
香港公司的稅務優惠政策是很多賣家選擇注冊香港公司的一個重要原因,香港公司香港是采用地域來源原則征稅的,也就是說,只有在香港產生或者是來源于香港的利潤,才需要在香港進行征稅,源自于其他地方的利潤是不需要在香港繳稅的。對于進行離岸經營的跨境電商企業來說,申請豁免香港利得稅,是個不錯的選擇。
相信很多賣家都有了解過香港公司的離岸豁免政策,對申請離岸豁免需要滿足的條件應該都比較清楚了,在這里小編就不贅述這個問題啦,今天小編要跟大家聊的主要是香港公司申請離岸豁免的最佳時間,很多人對這個問題都不是很清楚。
香港公司如果想申請離岸豁免,應該在第一個稅收年度就出具離岸經營的審計報告去申請豁免利得稅,并且要在公司運營時便留存好相關業務資料(如:買賣合同、購銷合同、發票、訂單確認書等相關文件。)
在稅務局認為,香港公司的經營模式一旦確定,短時間內不會發生變更,如果香港企業在第一年沒有申請離岸豁免,卻在第二年去進行離岸豁免的申請,而其第二年的業務性質及客商并無發生本質變化,跟稅務局又無法解釋清楚其業務邏輯情況,是很難申請下來的,并且會加重稅局對企業的關注度。
我們建議,如果香港公司要申請享受離岸豁免政策,應該提前進行規劃,進行審計的事務所和協助申請離岸豁免的事務所,選擇同一家處理是最優的,這樣會計師才能提前做好規劃安排。
有的企業可能會為了節省成本,而選擇價格低的服務商去協助出具審計報告,但是大部分低價的審計報告是隱藏著很多坑的,需要申請離岸豁免的香港公司,建議選擇專業的會計師進行處理,對于需要申請離岸豁免的企業,會計師在審計的過程中會更加嚴格,因為這部分數據是要留存以備稅務局審查的,并且審計報告上需注明企業是離岸經營的,填報利得稅表時也需申明情況進行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