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財務管理12大誤區
一、籌資比用資更重要
現實中,企業的財務經理總將“資金緊張”掛在嘴邊,并常常為籌資疲于奔命,認為企業的理財目標就是籌資,只要籌到資金便是見到了效益。但事實上,很多企業的資金并不缺乏,缺乏的是營運資金以及保值增值的能力。這必然導致優質資產少,劣質資產多,資產流動性差,變現能力不強。一個企業應擁有多少資金,必須與其自身的經營規模、投資方向相適應,一味追求取得增量資金而盤活存量資產,往往是其經營失敗的禍根。
另外,任何從籌資渠道融來的錢都不是免費的“唐僧肉”,而很可能是一塊“燙手的山芋”,因為資金的提供者總要獲得期望中的收益。企業沒有好的投資項目,或投資收益遠低于籌資成本時,不如不籌資。“企業是在為銀行打工”,形象地反映了某些經營者的這種狀態。
二、發股票比借貸好
不少企業的大股東將股權融資視為“不需要還的錢”,這是因為小股東對公司的經營和分紅都沒有發言權,但這種轉型期的特有現象不會持久。
1993年,廣西玉柴為了融資曾向新加坡豐隆出讓了不到30%的股權,后者歷年得到的分紅早已超過當年的投資。但為了維護自己在玉柴的權益不被稀釋,豐隆在玉柴美國再融資、回歸A股等方面頑強抵抗。玉柴奮斗了近十年,仍無法擺脫豐隆股權這道“緊箍咒”。
事實上,歐美成熟企業在融資中嚴格遵從所謂的“啄食順序”:先內部融資后外部融資,先債權融資后股權融資。因為股權融資必須讓渡公司的一部分控制權,綜合比較是最昂貴的融資方式,越是效益好的公司越應當避免這種融資方式。
三、舉債經營可以充分利用資源
當公司的凈資產收益率高于借貸利率時,舉債經營可以發揮財務杠桿的作用。這樣也能盡可能多地占用資源。
舉債經營的另一個好處稱為“稅收檔板兒”。各國的稅收法規都允許企業將債務利息在稅前扣除。假設某公司以自有的1億元作為流動資金,當年取得2000萬元稅前利潤、需交納所得稅660萬元,稅后凈利潤為1340萬元。如果該公司舉債1億用作流動資本,當年息稅前利潤達4000萬元,支付年息500萬元(產生165萬元的“稅務檔板兒”),需交納所得稅1155萬元,稅后凈利潤為2345萬元。
但舉債經營也增加了企業經營的風險,一旦企業通過舉債獲得的資金所創造的利潤連債務成本也負擔不了,企業就會面臨相當大的還款壓力,甚至被逼破產。還看上面的例子,如果因市場變化公司本年沒有利潤,如果年初舉債1億元就不得不償付500萬元利潤。所以,一般公司都會將資產負債率控制在50%以內。
四、暗虧比明虧好
有些企業不愿意公布其真實經營狀況,粉飾報表、操縱利潤,制造虛假繁榮。還有些企業認為沒有變現的損失不是損失,導致資產質量下降,獲利能力削弱。
比如,2002年顧雛軍接手科龍后出臺的2001年報披露的虧損額達到驚人的15億元。其中,“呆滯存貨撥備”為2.82億,占產成品的25%(1999和2000年該項撥備分別占產成品的6%和11%);在編制2002年報時,又將上一年度的計提“回撥了”1.98億元。圍繞著計提的一增一減,就產生了近5億元的業績差。2002年科龍的毛利潤率比2000年增加了5.07%、營業費用占營業額的比率較2000年下降了7.5%、管理費用占營業額的比率較2000年下降了14.87%(降至不可思議的1.57%)。一系列的報表粉飾,對顧雛軍創造“接手科龍,一年扭虧”神話功不可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