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辦法
外資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 本劃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企業法定代表人有本劃定第四條所列情形之一的,有權向企業登記機關檢舉。
第十一條 違背本劃定,應當申請辦理企業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而未辦理的,由企業登記機關責令限期辦理;逾期未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峻的,撤銷企業登記,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第十條 違背本劃定,隱瞞真實情況,采用欺騙手段取得企業法定代表人資格的,由企業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峻的,撤銷企業登記,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第九條 企業法定代表人的簽字應當向企業登記機關存案。
第八條 企業法定代表人應當在法律、行政法規和企業法人的組織章程劃定的職權范圍內行使職權。
公司法人以外的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任職期間泛起本劃定第四條所列情形之一,不能或者不簽署變更登記申請書的,由擬任企業法定代表人根據企業出資人關于變更企業法定代表人的決定簽署。
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職期間泛起本劃定第四條所列情形之一,不能或者不簽署變更登記申請書的,由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據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關于變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決議簽署變更登記申請書。
?。ㄈ┯善髽I原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ǘ┬氯纹髽I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
?。ㄒ唬ζ髽I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職文件;
第七條 企業法人申請辦理企業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應當向原企業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第六條 企業法定代表人任職期間泛起本劃定第四條所列情形之一的,該企業法人應當申請辦理企業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
第五條 企業法定代表人的產生、免職程序,應當符正當律、行政法規和企業法人的組織章程的劃定。
?。ò耍┓珊蛧鴦赵簞澏ǖ钠渌荒軗纹髽I法定代表人的。
?。ㄆ撸﹤€人負債數額較大,到期未了債的。
?。我蜻`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ㄎ澹我蚪洜I不善破產清算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經理,并對該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ㄋ模┮蚍赣胸澪圪V賂罪、侵犯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
?。ㄈ┱诒还矙C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
?。ǘ┱诒粓绦行塘P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第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登記機關不予核準登記:
第三條 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下簡稱企業法定代表人)經企業登記機關核準登記,取得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資格。
第二條 企業法人登記(包括公司登記,下同)中的法定代表人的登記治理,合用本劃定。
第一條 為了規范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的登記治理,制定本劃定。
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記治理劃定》已經國務院批準,現予宣布,自宣布之日起施行?!镀髽I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審批前提和登記治理暫行劃定》(1990年11月20日國家工商行政治理局令第5號宣布、1996年12月24日國家工商行政治理局令第65號修訂)同時廢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