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sdaq規則以及費用
Nasdaq證券市場的規則因股票市場而異。通常,規模較小的新興公司選擇在Nasd匆的小型資本市場,因為標準較為寬松,費用更為低廉;而規模較大的公司則大多在Nasdaq全國市場進行交易。雖然兩個市場的監管范圍無異,但是,Nasdaq全國市場所規定的標準較高,而且營運公司與發展公司的標準不同(營運公司必須符合收人凈值的規定;發展公司則不必符合這項規定,但須符合一個較高的凈有形資產規定)。
1. Nasdaq全國市場(The Nasdaq National Market)的規則。
Nasdaq全國市場對無論是盈利的公司,還是尚未獲利但具有發展潛力的公司均開放,但這些公司必須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2 (g)條或具備同等效力的法規注冊。
注:在Nasdaq的要求可分兩種情況:發展型公司(Develop-ing Company)和營運型公司(Operating Company).
上表中選擇一是針對發展型公司的要求,選擇二是針對營運型公司的要求。
Nasdaq市場企業管理標準主要是針對Nasdaq全國市場的企業,所有在Nasdaq全國市場的公司都必須符合Nasdaq市場企業管理標準。其概要如下:
(1)公司的董事會必須至少有2名獨立董事。“獨立董事”的含義是除公司的高級職員和雇員以及董事會認為影響其執行董事職責之外的能運用獨立判斷的董事。
(2)每家公司必須設立委員會。公司的委員會要以多數獨立董事組成。
(3)在Nasdaq全國市場的公司必須每年舉行股東大會,并通報全國證券交易商協會。所有股東大會允許股東委派代表參加,但會議代表的委任書副本必須提交全國證券交易商協會存檔。公司召開普通股東大會時,其法定人數擁有的股票不得低于已發行股的1/3,或公司章程規定的上限。
(4)公司必須向股東提交年度報告、季度報告和其他中期報告。公司應該在舉行股東年會前適當時間之內,提供年度報告,而季度報告則在向發行公司的監管當局提交存檔之前或之后盡快派發。
如果有關規則與發行公司注冊國家的法律和商業管理有所抵觸,全國證券交易商協會可予以豁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