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技術貿易的內容
國際技術貿易是以無形的技術知識作為主要交易標的的,這些技術知識構成了國際技術貿易的內容,它主要包括:專利技術、商標和專有技術。商標雖不屬技術,但它與技術密切相關,所以常將它作為國際技術貿易的基本內容之一。
1、專利 對什么是專利,目前眾說紛紜。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給“專利”下的定義是:專利是“由政府機構或代表幾個國家的地區機構)根據申請而發給的一種文件,文件中說明一項發明并給予它一種法律上的地位,即此項得到專利的發明,通常只能在專利持有人的授權下,才能予以利用(制造、使用、出售、進口)……”。在這里,“專利”被理解為三層意思,一是指專利證書這種專利文件;二是指專利機關給發明本身授予的特定法律地位,技術發明獲得了這種法律地位就成了專利發明或專利技術;三是指專利權,即獲得法律地位的發明的發明人所獲得的使用專利發明的獨占權利,它包括專有權(所有權)、實施權(包括制造權和使用權)、許可使用權、銷售進口權利放棄權。簡言之,專利權就是專利持有人(或專利權人)對專利發明的支配權。在我國,專利權是以申請在先原則授予的。專利權受到專門法律《專利法》的保護。可見,專利、專利技術、專利權和專利權人這幾個概念是有密切聯系的。
專利權有其明顯的特點。(1)專利權是一種法律賦予的權力。發明人通過申請,專利機關經過審查批準,使他的發明獲得了法律地位而成為專利發明,而他自己同時也因之獲得了專利權;這種權利的產生與物權的自然產生是不同的。(2)專利技術是一種知識財產、無形財產。專利權是一種特殊的財產權。(3)專利權是一種不完全的所有權。專利權的獲得是以發明人公開其發明的內容為前提的。而公開了的知識很難真正為發明人所獨有。(4)專利權是一種排他性(獨占性、專有性)的權力。對特定的發明,只能有一家獲得其專利權。也只有專利權人才能利用這項專利發明,他人未經專利權人的許可,不能使用該專利發明。(5)專利權是一種有地域性的權利。專利權只在專利權批準機關所管轄的地區范圍內發生效力。(6)專利權是一種有時間性的權利。專利權的有效期一般為 10�20年。超過這個時間,專利權即失去效力。
根據專利技術的創造性程度的高低和其他特點,常把專利分為三種類型。(1)發明專利。所謂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它是利用自然規律解決實踐中特定的技術問題的新方案。發明可分為兩類,一類是產品發明,其發明的結果是一種新產品;另一類是方法發明,其結果是一種制造產品或測試或操作的新方法。(2)實用新型專利。實用新型是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技術方案。實際上,實用新型也屬于一種發明。它與上述發明專利不同之處在于,實用新型是一種僅適于產品的、創造性水平較低能夠直接應用的發明(有人稱之為“小發明”)。在實踐中,實用新型這種“小發明”為數眾多,所以包括中國在內的世界上少數國家把它從發明中劃分出來,單獨加以保護。實用新型專利條件低,審批程序簡單,收費也少,這有利于鼓勵眾多的小發明者。(3)外觀設計專利。外觀設計是指財產品的形狀、圖案、色彩或其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上應用的新設計。它與實用新型不同,外觀設計對產品形狀的設計主要是圖好看,而實用新型對產品形狀的設計主要是及于增加產品的使用價值,使其有新功能,主要是圖好用。專利中的外觀設計實際上是工業外觀設計,它與純美術作品不同,造型、圖案和色彩只有體現在有獨立用途的制成品上,才是專利中的外觀設計。它是在保證或不影響產品用途的前提下,通過外型、圖案、色彩的設計來吸引消費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