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開曼基金,開曼美元基金SPC架構的優缺點
SPC(Segregated Portfolio Company或獨立投資組合公司)在《開曼公司法》有規定,是一種較為特殊的公司形式。SPC作為單一獨立法律實體,其可以設立一個或多個SP(segregated portfolio或SP),每個SP與其它SP的資產及負債以及每個SP與該SPC之間的資產及負債均在開曼法律上互相獨立。SPC基金作為一種特殊的公司制基金,既可以設立為開放式基金,也可以設立為封閉式基金。
開曼SPC的優勢
開曼SPC具有以下優勢:
1、如要設立多個不同投資策略的基金,使用SPC架構可以節省設立費用;
2、設立好SPC之后,之后再設立不同的SP基金,時間較短,對于很多中資機構來講,時間就是業務生命線;
3、于銀行,券商,托管行等,開戶較為便利,開好SPC主賬戶之后,再去開立SP基金賬戶,所需時間大大減少;
開曼SPC的不足
開曼SPC架構未能在某些司法管轄區得到認可,所以SPC的法律文件一般寫明適用開曼法;同時,如果開曼SPC任一SP違反了開曼金管局的監管,有可能會影響到整個SPC的合規性及業務運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