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停用,轉讓或注銷注意事項
香港公司轉讓指的是把一家已經完成注冊的公司通過贈送或出售給第三者。在香港如果需要結束一家香港公司時,除了將公司注銷這一途徑外,還可以選擇對香港公司進行轉讓,任何公司任何股東,只要在雙方同意之下,都可以進行股份轉移或股份買賣,公司轉讓可以是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公司轉讓可以通過更換股東或轉移股份來完成。
香港公司轉讓要注意的事項:
首先,需要查看該公司是否有欠外債,政府的費用有沒有繳清,稅表是否有按時處理;
其次,要核實公司的真實性,查看公司的商業登記證以及注冊證書原件。
另外,如有銀行賬戶,賬戶也需雙方到銀行簽字轉讓或者到銀行辦理注銷戶口,防止后續出現任何問題(極為重要)。
確認以上資料沒問題,接下來是進行轉股,簽署轉股文件,變更公司董事股東,需注意的是,轉股需要向稅局繳納厘印稅,按照轉股作價的千分之二點六交稅。
轉讓生效后該公司就不屬于你,如該公司到期沒年審產生罰款,應由新的董事股東承擔責任。那么除了轉讓之外還有什么方式可以合法處置不要了的公司呢?當然是做正規的注銷流程了。
香港公司注銷
依照香港《公司法》,香港公司注銷必須嚴格遵守相應操作規程,并提供完整的結業資料,才能允許香港公司注銷,而申請香港公司注銷的流程和資料為:
1、向香港注冊處與稅局遞交相關注銷文件
2、稅局收到注銷申請后,會查閱公司報稅情況,如有未填報的稅表,或有未繳清的商業登記證費,稅局會發出通知要求該香港公司補報稅;如果稅務正常,未欠任何費用,一個月后稅務局會發出不反對注銷通知書;
3、向公司注冊處提交表格《公司注冊注銷文件NDR1》;
4、約兩個月后再由注冊處發出注銷公告通知書,刊登憲報公告該公司注銷;
5、公告發出三個月后無人提出反對,注冊處正式注銷;等公司注銷全部完成后,注冊處會發出注銷完成公告。
